如果说以上所述的还是一些“特例”,那么对女子施行“割礼”就是古代不少地区和民族之间的较普遍的现象了。施行“割礼”的目的是封闭女子的阴户,使男子不能“进入”,从而维护女子的贞操;或是割除女子的性敏感部位,使她们丧失性欲,从而维护贞操。这种做法在古阿拉伯、埃及和东非等地广泛流行。
例如,东非的一些部落对青春期来临的少女实行这样一种贞操保护:割伤她们的两侧大 阴唇,再使她们长久地以固定姿势躺着,直到两侧伤口愈合在一起,完全封闭阴户,不过在当中插入一小管以排出尿和经血。结婚时把它割开一小部分,生育前才完全割开,但产期一过,又再次实施手术,封闭大部分阴户。
还有一种“割礼笔乔卸吓孕云饕?核、阴唇(主要是小阴唇)的一部分,认为这样能使她们的性敏感变得迟钝一些。这些地方的女子大致在八至十二三岁时被施以“割礼”。在东非的15个种族之中,大约就有9个种族有“割礼”的习俗,至于割除之法有很多种。某些部族是把针穿在阴 核上,再用线拉起,以剃刀将它割断。至于阴唇,则用力拉长,用剃刀或玻璃破片从它的根部予以切除。女子被施以“割礼”当然如受酷刑那么痛苦,在这过程中甚至有人昏死过去。当行过“割礼”以后,就用冷水涤净伤口,敷上牛奶。在伤口尚未痊愈以前,她们必须睡在另一栋隔离的小屋内。
女子所以必须经受这种巨大的痛苦当然是被迫的,这完全不是出自她们自身的需要,而是出自男子对女子贞操的需要。
2. 婚前验贞和初夜权
古代盛行婚前验贞,即由丈夫或亲友察看新婚的妻子是不是处女,即丈夫是否有“初次使用权”。女子既然是属于男子使用的一种物品,她就应该是“新货”,如系“旧货”,哪怕只被他人使用过一次,也就要大大地“掉价”了。
同时,这还不仅仅是物品的“价值”问题,而且涉及到,女子如果婚前不贞,那么婚后也必不可靠;婚前既然已和他人有过性交关系,那么婚后所生的第一个孩子也很可能是“野种”。在人类从群婚杂交向个体婚制过渡的过程中,有些部落有“杀首子”之风,就是因为当时群婚杂交的残余仍然存在,女子的婚前性行为并不少见,但个体婚制和私有财产的继承又要求子女一定要出自男方血统,所以为了防止妻子嫁过来后所生的第一个孩子是“野种”,就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孩子杀掉。
在古代有一种风俗,就是新娘在初婚的第一夜必须由新郎以外的男子享用,她的处女的身体必须由其他男子来“破瓜”。曾经写了《初夜权》一书的日本学者二阶堂招久对初夜权所下的定义是:“当结婚时,一个或两个以上的男子,先新郎而和新妇共寝的惯习。也包括那达到了精通期或将达到精通期的女子在结婚之前,由特定的人来尝试的惯习。”
新娘的第一夜要由新郎之外的男子来破身,这真是奇耻大辱,是对女子十分典型的压迫、占有和玩弄,这是任何现代人都不可忍受的事情。但是这种事情曾经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在世界上许多地区流行过;查究欧洲的历史档案,有几个国家直到18世纪仍然没有消灭这种遗风,一些俄国的地主直到19世纪末还行使初夜权。直到现在,世界上有少数未开化的部落还存在这种现象。
到了欧洲的中世纪,享用新娘的第一夜变成了统治者的权利,变成了占有农奴的一切和玩弄女子的一种手段,“初夜权”的性质完全变化了。对封建领主来说,农奴中的年轻姑娘等于是免费的娼妓、不特定的贱妾。法国把“初夜权”称为“张开大腿权”,这种风俗一直保存了几个世纪。
在德意志的查理曼大帝所统治的王国里,农奴中的年轻姑娘都杂居在领主的前房里,任其“破瓜”。在1538年苏黎世州议会所发行的公告中说:“领地的所有人——领主有权和领地之内农民(小佃农、农奴)即将出嫁的新娘共度一夜,而新郎也有义务提供新娘给领主。如果不愿意,新郎要付给领主4.3马克左右的赔偿费。”在德意志的拜恩地方,新娘所付给领主的赔偿费是“能装下臀部”的大锅,以及“和臀部一样重”的乳酪,而新郎必须付给领主高级的上衣或毛毯。这种赔偿费就是所谓“结婚税”,在德意志把这种“初夜权”的赔偿金称为“孔守钱”、“新床钱”、“极印金”、“女金”、“脐代”。如果不履行以上“义务”,婚姻就不能得到公证人的承认,也不能获得领主的许可。这实在是人类历史上十分丑恶的一页。
此外,有些初夜权的出让还带有利益交换的性质。有一本《黑色的性行为》的书中记载:“住在赤道附近的非洲部族有一种公开拍卖少女初夜权的习俗。他们的少女到了成熟期,其初夜权都要卖给购买的人。少女全身被衣服包住,被人抬高在部落内巡回,然后在部落的广场中跪在洋伞下,围观的人可以用适当的代价和少女一起过夜。”这样,出售初夜权的代价就成为少女的嫁妆。此外,在苏丹南部的部族为了避免邻近部落的侵略,就把少女的初夜权给予邻近部落的长老。
研究者推测,贞操带大约是12世纪以后在欧洲出现的,一直延用到17—18世纪,也就是说,此物流行于欧洲黑暗的中世纪。关于此物的起源,有许多不同的说法,有人说是十字军侵略阿拉伯时,从阿拉伯后宫带回来仿制的;有人说是威尼斯、柏尔加摩商人长期在外,为防止妻子不贞所发明的。
这种贞操带强迫妇女为丈夫“守贞”,是不是有效呢?许多中世纪的小说和诗歌曾描述这种贞操带的故事。许多贵族妇女都用钱买通锁匠,自己配置了钥匙,当丈夫不在身边的时候,随时可以开锁和情人性交。在一幅铜版画中,有一个戴着贞操带的女人和一个男人,这女人一只手伸向一个男子,另一只手握着钱袋做恳求状,这男子手持钥匙,估计是个锁匠,还有女仆在翻弄衣服。这图旁还有四句诗,大意是:“没有锁能锁住狡猾的妇人,没有爱情就没有妇女的忠贞;为了这缘故,我用你的钱买我所没有的钥匙。”还有一幅法国的图画,描写一个男子将要外出旅行,对妻子加上贞操带的情形。这图的一角画一个男子拿着钥匙,躲在帐幕的背后;另一角画一个傻子用布盖住一篮虱子,暗示这男子的行为正和那傻子关不住虱子一样。有一段时间,“让渡钥匙”一直是欧洲讽刺剧及讽世画讥刺的题材之一。
最为人乐道的一个故事是法国国王法兰西斯一世(1494—1547)垂涎一个男爵夫人,趁男爵领兵在外时向她求欢,可是却打不开贞操带,于是从意大利请了最好的锁匠,命他开锁,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这个锁匠果然不负使命,把锁打开了,并获重赏,还秘密地打了一把金钥匙,以备国王不时之需,男爵夫人也可以再戴上贞操带,保住了男爵的面子。
19世纪贞操带工业在欧洲和美国都很兴盛,除了嫉妒心强的丈夫用以锁妻子外,未婚 的女子也上锁,在修道院里还用它来锁修女。贞操带有时也用在男人身上,19世纪时有时也用以锁年轻未婚的男孩。据说非洲有一部族的首领必须带上贞操带,使他专心于战事和族中的事务。不过,贞操带多用于女性,主要体现出男子对女子的性占有和性压迫,在历史上是确定无疑的。
古朝鲜的一些地方,为惩罚不贞妇女,要在女人的脸上盖上烙印,就像《水浒传》中给犯人脸上刺字做记号一样。在欧洲,过去曾有在失贞女子的脸上或衣物上写有表示失贞的红色大写字母A的做法,字母A有“通奸”、“不贞”的含义,使人们一看就知道这是个“不贞之妇”,使这个女人羞辱一辈子,这也正像纳粹强迫犹太人穿上带有黄色星记的衣服一样。
在马绍尔群岛,曾有吞便惩失贞的习俗。女子如果在婚后失贞,就要被处罚以当众吞下粪便,这意味着她如同粪便一样臭不可闻。
在古印度,惩罚通奸又往往和维护阶级统治联系在一起。如果是同一阶段的男女通奸,要被砍掉两个手指,或是课以罚金。如果通奸双方的阶级不同,则罪刑更为严酷。如是低阶级的男子与高阶级的女子通奸,阴茎要被烧除,而且要躺在烧得通红的铁床上,施以火刑;而这高阶级的女子,也要被人用铁制之物将阴道灼坏。
这样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如坦桑尼亚人对失贞妇女要处以残刑或死刑,即将失贞女子弄残或弄死。阿拉伯国家要将失贞女子用乱石击死。在法国有用火刑惩治失贞女子的做法。此外,世界上还有许多惨不忍睹的惩淫方法,如活埋、扒皮、沉潭、鞭打至死、油煎、碎尸、钉板、割阴、烧臀、刺乳、剖腹、切臂等等。在不少国家,即使对失贞女子不处死,也要施加极具侮辱性的惩罚,使女子没脸见人,无法正常生活。例如被迫裸露全身,倒骑驴子,被带着游 行于城内各街道。例如路易十三的弟弟奥尔连公爵的情妇就是这样被迫在巴黎游街受惩的,至于一般的民间妇女则更不用说了。
惩治通奸有时会造成一种十分扭曲的社会风气。古罗马帝国的皇帝奥古斯都是凯撒大帝的义子,他自己生活放荡,在爱上比他年长17岁并怀有六个月身孕的丽维亚时,毫不迟疑地废黜了他的妻子。可是他却颁布了严惩通奸的法令,这种惩罚当然主要是针对女子的。如果一个男子发现妻子与人通奸,就要和她离婚,否则就要冒被告发的危险。通奸的女子被放逐到一个小岛上,没收她一半的嫁妆和三分之一的财产,任何男子如果再和她结婚,视为同犯。而和她通奸的男子如果已婚,也要被放逐,但和她不能在同一个岛上。事实上,任何男子只要是已婚的,都有可能被认为是通奸的共谋而遭受处罚,只有单身汉可以免除。而如果男人的情妇不是登记在案的妓女,他也可能被控以“非自然劣行”的罪名。因此,申请合法登记的妓女人数一下子增加了很多,其中还有不少是颇有名望的女人。
可是,正如恩格斯所说:“对付通奸就像对付死亡一样,是没有任何药物可治的。”在古罗马,贵族们由武士来保护贵妇人贞操的风气十分盛行,可是在贵妇人的情夫中,恰恰多半是肩负保护妇女贞操“重任”的武士们。在古代的西亚和中亚地区,妻子们居住的后房被监管得密不通风,可是女人仍有本事找到给丈夫戴绿帽子的机会。孟德斯鸠在《波斯人信札》之中,就曾借波斯人之口讲了几个使丈夫们瞠目结舌的偷情故事,这是有可靠的现实根据的。基督教的女修道院被监管得比波斯贵族的后房还要严厉,却仍然不能使修女们严守贞操,这在卜迦丘的《十日谈》中反映得十分明显
压指龟,惩罚女子的刑具
正是因为印度的寡妇这样受迫害,所以不少寡妇逃离家庭,奔向印度的神圣之城贝勒斯(现名瓦腊纳西)。在贝勒斯的恒河河岸上,有一座“寡妇之家”,住着来自印度各地、等待死亡早日降临的许多寡妇,其中有许多寡妇还非常年轻。
即使现代,印度的寡妇问题仍很严重。据统计,印度的寡妇在1931年有3200万人,其中有不少是儿童寡妇;1951年有2200万人,即占妇女总数的12.3%;1 961年寡妇占妇女总数的10.8%。
可见古代的一些不科学、不合理甚至灭绝人性的习俗,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还有相当大的影响力。
当然,贞操观念是如此不合理,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中总是要受到批判与荡涤的。14到16世纪的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强烈地反对中世纪的禁欲主义和宗教神学统治,对贞操观念进行了狠狠的批判。卜迦丘的《十日谈》是一个时代的号角,打碎了贞节偶像,对光复人性起到很大作用。17世纪的美国资产阶级革命从根本上动摇了封建制度的森严等级和男女两性的人身依附关系,因而使贞操观念走下神坛,大为淡化。18世纪的法国大革命摧毁了法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使资产阶级的性爱观念逐渐居于主流地位,贞操观念进一步受到荡涤。19世纪工业革命兴起以后,更以巨大的冲击力量扫荡着封建贞操观念的残余,使贞操观念在一些西方国家开始被埋葬。20世纪以来,西方国家出现的“性革命”、“性解放”浪潮,又开始把这种否定推向了另一个极端。如何正确地拨乱反正,还是需要人们正确解决的一个历史课题。